外语书一开,王思聪自然来

2019-03-24 08: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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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国民老公王思聪和知名博主花千芳,因为英语撕上了热搜。

思聪当然反唇相讥,“9012年了还有没出过国的沙雕?”攻击归攻击,老公耐心地详解了原因:“尽管出国可以用翻译软件,但这些软件并不能翻译出文化。”

思聪这一次的回答,可以打个半勾。正确在于学习一门外语,本质确实是学这种语言背后的文化;错误在于还是高估了翻译软件的能力:不要说翻译文化了,连翻译文字都未必靠谱。

前几天新西兰枪击案震惊世界,许多第一时间报道此事的中文媒体,对白人枪手都有一处异口同声的细节描述:“在腿上绑着很多本杂志。”

一看就觉得画风古怪:一个准备大开杀戒的极端分子,闯进清真寺前要杂志相陪,究竟几个意思?绑一腿的生活周刊国家地理,既增加重量妨碍行动,视觉上也只是花花绿绿而没有杀伐之气,枪手脑子进水到了如此地步?

再一看英文原文是Magazine,瞬间真相大白:Magazine这个单词的原意是“仓库”,所以既用来表示“知识的仓库”——杂志期刊,也用来表示“子弹的仓库”——枪支的弹匣。枪手从腿上拿弹匣的时候,绝对想不到万里之外的中国,很快会有无数人脑补他绑着一腿《男人装》抠扳机的场景。

所以讲真,通晓英语真的不是一种废物技能,至少翻译软件更适合废物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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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花千芳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他说全民从小开始学英语,学了十来年依然是又聋又哑,不如节省下时间来做其他事——一定程度上也是实情。然而为什么学不好外语,答案超简单:没环境。

母语是怎么掌握的?在身边的天然语言环境中,自然而然地掌握的。即便再难的语言,只要有语言环境,也会被用得滚瓜烂熟。而外语就不一样了。

中文里有个成语叫“一傅众咻”,来自《孟子·滕文公下》“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齐也,不可得矣。”意思是说一个齐国人教儿子学齐语,一堆楚国人在旁边说楚语起哄,那么就算你天天把儿子殴打几遍,他也是说不来齐语的。

楚语就是我们的母语,齐语就是外语。你生活在母语环境里,从羞涩谈恋爱到粗犷喊外卖统统都用母语,那就算天天背半个小时单词、听二十分钟BBC,也只起个聊胜于无的作用罢了。没有让人把语言用起来的环境,学再久也没用。

法语公认比英语难学。大翻译家傅雷,十三岁到十五岁上过三年法语课,但等二十岁出国的时候已经忘了十分之九。他借住在一家出身上流社会的法国夫人家里,又请了一位私人教师。教师负责教他单词和语法,房东太太负责课外的口语和发音、随时在会话中纠正。不到半年,傅公子的法语水准不但在法国生活已经完全没问题、考进了巴黎大学的文科,甚至很快还有了当地女朋友。

还有钱钟书,虽然在出国之前英文已经好到随手开五六十本原版色情小说的地步,但口音却是跟着外教、或是到了牛津之后才流利无碍的。如今谁只要有语言环境,比如找个英美小哥哥小姐姐,每天关上门躲进房间拉上窗帘苦练外语,半年之后谁都能看懂无字幕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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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环境不谈,语言本身的难度也不同。经济学家张五常在《我学英文的方法》里早就感叹过:英语并非像国人以为的那样简单。跟中文相比,英文至少难在三点上:

一 单词多。中文以单音字为基本结构的,而英文则是单词。你学几千常用汉字就能读书看报了,而掌握几千单词最多也就是个四级水平,看一篇文章下来词典都要翻烂。

二 意思多。比如apple是苹果人人都知道,但handsome、pretty、neat、gorgeous这些单词意思虽然都是“好看”,但英俊可爱、清爽美呆各有差别,中文词汇要是贫乏,对译就是鸡同鸭讲。

三 不好用。中文字一般是知道什么意思就知道怎样用,英文单词不然,懂了不一定会用。好多人能读大段大段的纽约客,但写一句出来的地道程度还不如小学生。

这其实是英文的特点:精准不含糊。所以许多法律条文国际条约,最正式的文本都是用英文或法文写就,因为一板一眼、不容易扯皮。而中文的难处刚刚相反:意思太丰富。说穿了,语言的思维和文明类型的思维是一致的。中文的特色是用不多的有限的词汇字句,表达无限丰富的意蕴。

首先是语音,平平无奇的卧槽两个字,根据平上去入的不同,可以表达细腻微妙的含义:

其次是字义。同样的字在上下文,有完全不同的意思。

校长说,校服上除了校徽别别别的,让你别别别的别别别的你非得别别的!

今天下雨,我骑车差点摔倒,好在一把把把把住了。

用毒毒毒蛇毒蛇会不会被毒毒死?

来到杨过生活过的地方小龙女说:我也想过过过儿过过的生活。

如果算上方言,中文的表现力就更加深不可测。都不用提抗战时戴笠用温州话来传送密电让日本间谍懵逼到死的壮举,就是通俗易懂的北方方言,交流起来也会如无声处听惊雷:

“我想给你整个世界。”

“你整吧。”

对于歪果仁而言,就算能过得了这些关卡,但冲到文言文面前,还是会觉得自己过于天真。上世纪三十年代,语言学家赵元任在美国小试牛刀《石室施士食狮史》:

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施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施氏视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是十狮尸。食时,始识是十狮尸,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翻译:石头屋子里有一个诗人姓施,喜欢狮子,发誓要吃掉十头狮子。这位先生经常去市场寻找狮子。这一天十点钟的时候他到了市场,正好有十头大狮子也到了市场。于是,这位先生注视着这十头狮子,凭借着自己的十把石头弓箭,把这十头狮子杀死了。先生扛起狮子的尸体走回石头屋子。石头屋子很潮湿,先生让仆人擦拭石头屋子。擦好以后,先生开始尝试吃这十头狮子的尸体。当他吃的时候,才识破这十头狮尸,并非真的狮尸,而是十头用石头做的狮子。先生这才意识到这就是事情的真相。请尝试解释这件事。

英文难度是单词多,十个意思有十个单词去对应;汉语难度是花样多,一个词汇加上语言语气语调就可以产生十种意思。要论精准度,汉语或者略逊一筹;但要说多义性,汉语能把英语秒成渣。

所以含泪的余秋雨老师曾经在《华语情结》一文里写道:“在中国大陆通过很自然的方式已经学好了华语的中国青年,也许不会痛切地感到学习华语之难。而在新加坡,竟有华人小孩因华语课太难而准备自杀,使得父母不得不搬家到澳洲或别的用不着学华语的地方。”

当时看以为余老师照例夸大其词,后来才发现也许并没有。

就算精通中英,从此就安枕无忧了?对于一般人而言是这样的。但是要是有志于古典学研究的学者,要是不去学梵语、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在行内人眼里,跟瞎子其实没多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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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国人,学外语终究是难的。但因为有些语言彼此语系相近,所以在欧洲这样的地方,掌握数门语言甚至十余门语言都还是算常事。曾经在欧盟担任通译官的希腊人Ioannis Ikonomou,就通晓从英语法语德语俄语、到阿拉伯语孟加拉语甚至包括古玛雅语在内的32种语言。欧盟24中官方语言中,他不会的只有三种:立陶宛语、盖尔语和马耳他语。

这个智商高到进入门萨俱乐部的语言天才坦言:中文最难。

而在中国,像陈寅恪和赵元任这样的多语种大咖更是少见。虽然如今国人为了学好英语前赴后继地晨兴夜寐,也大多心如死灰地半途而废;但如果不是出生在中国,你会对中文之难有更清醒到位的切肤认识。

美国负责培训外交人员语言技能包的机构FSI(Foreign Service Institute)在官网上列出了一份世界主要语言学习难度分级表:英语同丹麦语、西班牙语这样的排在第一级,第二级是印尼语和德语这样的,第三级有捷克语、冰岛语,而令人瑟瑟发抖的第四级只有日语韩语、阿拉伯语和中文。

这是母语为英语的美国人的主观评价,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据传也曾经发布过最难学的十门语言:季军阿拉伯语,亚军希腊语,冠军还是汉语。简单介绍一下季军阿拉伯语的难度:该语一共有28个字母,每个字母有4种写法(本身写法/在开头/在中间/在末尾),每个字母有12种读音,每个读音都有各自写法……所以其实每个字母有48种写法,28个字母一共有1344种不同写法。

如果联合国开会,遇到山寨的翻译软件又或走后门来的同声传译,导致一个人听不懂另一个人在说什么的时候,就可以看好戏了。首先千夫所指希腊语:

英语:“It is Greek to me!”(“简直就是希腊语!”)
南非布尔语:“Dis Grieks vir my!”(又是希腊语)
拉丁语:“Graecum est; non potestlegi.”(还是希腊语)
葡萄牙语:“E grego para mim.”(继续希腊语)
波兰语:“To jest dla mnie greka!”(仍然希腊语)

希腊语和一众小伙伴没法,只有另找出气筒:

希腊语:“μου φαινεται κινεζικο”(“听着就跟汉语似的”)
希伯来语:“Nishma c’moh sinit!”(“它听起来像汉语!”)
罗马尼亚语:“Parca e Chineza!”(“看着像汉语!”)
俄语:“Это для меня китайская грамота.”(“对我来说这就是个汉语文献。”)
西班牙语:“Para mi es chino.”(又是汉语……)

独孤求败的汉语高处不胜寒,只能甩锅给上帝:

“我去,这特么简直像在听天书啊!”

怪上帝,真不能说是无理取闹。为什么世界上有这么多语言呢?为什么不能天下一统呢?确实是上帝干的。

《圣经》上说:上帝发现人类要合力修一座通天的巴比塔,于是就搞乱了他们的语言。人类从此沟通困难,工程当然也就直接烂了尾。

出于这一理由,从此当人类发现天空中有电光闪过,不是兴高采烈地出门看上帝,而是绝望地翻开中文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阿拉伯文外语书——书中既有颜如玉,书中也有王思聪。

因此外语书一开,王思聪自然来。

废物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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